返回第一百八十七章 再见晓玲姐(1 / 2)  我的天师老婆首页

护眼 关灯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

最新网址:wap.ibiquxs.info
    三山五道的人来的不可能就这几个人,法器恐怕也不止一件,他们派人出去叫人后就没有在动手,依旧围着破庙。

    钱开见我不回嘴也不动,继续抱怨道:“你这种人,要是单独放在外面,死都不知道死多少次了!”

    我本来不想搭理他,只是见他越说声音越大,吐沫星子都喷到我脸上了,忍不住回了句:“你嚣张,是因为惹了事后面有你爹给你擦屁股,你们钱家也兜得住,你现在再出去嚣张一个看看?”

    钱开抬头看了眼三山五道的人,顿时就泄气了,闭上了嘴巴。

    我翻了一个白眼,他这种二世祖就是家里太护了,什么事都能摆平,非得碰到摆不平的事,他才能消停下来。

    钱开唯一跟那些二十祖不同的一点,那就是他聪明,胡闹但知道适可而止,审时度势。

    我算了下时间,我和那女人来破庙差不多一个多小时,伏龙和何坤他们才过来,现在他们去叫人,应该也是去千棺山,这一来一回,差不多两个小时。

    算算,心里也就不是那么担心,问钱开道:“鬼魈和返魂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返魂香能让死人复活,跟时间有一些关联!”钱开道。

    我冷声道:“我知道跟时间有关,但我问的不是这个,我问的是鬼魈怎么就跟返魂香扯上了,返魂香不是在你女朋友尸体上?”

    问完,不等钱开回答,我接着就问:“你小子说实话,你女朋友,不会是你故意弄死的吧?”

    “想什么呢?”钱开有些生气了,“你不相信我,难道还不相信你二叔?而且你那晓玲姐是个什么货色,你特么自己还没点谱气?”

    我只是有一点点的怀疑,下意识的问了下,毕竟那事我全程参与,知道事跟钱开不大,那女孩子的死,完全是个巧合。

    “不提这个,我就是想知道,返魂香怎么跟鬼魈扯上关系了。”

    钱开道:“这是一种邪术,融尸!”

    我倒抽一口冷气,难怪钱开我们当时把那女孩的尸体拉到平顶山时,那尸体会发生可怕的变形。

    两个不同的尸体融合,这看似不可能,但如果它们的灵魂是同一个,用邪术的确能做到把两具尸体融合在一起,共同由一个魂魄控制。

    三叔饲养鬼魈,用的就是那女孩的魂魄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三叔难道那个时候就知道鬼魈能用上?

    “你想啥呢?就算是古家的人也不可能算得这么准!鬼魈不是一次性消耗品,它是我的保镖,不过返魂香的能力半个月才能使用一次。”

    半个月一次,时间是有些长,但它禁锢的可都是一些大佬级别,伏龙他们都躲不开。

    林放他们回去解了体内的禁制后,钱开就成了我身边最怂的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结果现在……

    我也估计不了他的实力了,那几秒的时间里,他就是神,但那几十秒过去后,他还是渣渣……

    钱开这时突然想起来,问我道:“你小子怎么回事?刚才你好像不受影响?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我有些无语,我还以为他知道。要是刚才我被影响了,他现在恐怕都成几块了。

    “别扯这些了!”钱开兴奋的巴拉着地上的东西,他直接把从伏龙和何坤身上扯下来的护心镜和一块令牌收了起来,剩下的都推给我道:“你看看喜欢啥,随便拿一件!”

    眼前的这些东西是宝贝无疑,但跟皓月轮比起来,差不多都是垃圾,不然钱开也拿不到。

    当然,像皓月轮这样的神器,我相信三山五道都有,只是压箱底的东西,不可能让弟子拿着出来。

    我看了一眼,瞄上其中一把短剑,我记得那是何坤身边的一个公子哥的配剑。

    我捡起来,剑刃才出鞘,一股剑芒就照到了我脸上,皮肤就一阵刺痛,像是被针扎一样。

    “好剑!”我和钱开同时开口,外面的人脸色更加的阴沉了。

    我把背上的杀鬼剑拿出来,两者一对比,差距就出来。不过杀鬼剑在对付邪祟的时候,它的能力是无可取代的。

    钱开道:“这世上没有多少鬼给你杀了,何况修为高了以后,体内的阳气就盛了,普通的邪祟也不敢接近,这把短剑就给你了!”

    “那我就收下了!”我也不客气,把短剑就挂在了腰间,准备把杀鬼剑也背上。

    结果钱开一把按住我拿杀鬼剑的手道:“这玩意你也用不上了,不如给我吧?”

    “我去……你特么是不是太过分了?”我实在是无语了。

    钱开不松手,我也不客气,一脚把他踹开,把杀鬼剑背了。现在杀鬼剑对我来说是用处不大,但这把剑是那女人送给我的,何况它价值一个亿呢!

    被我踹开,钱开也不生气,拍了拍屁股,脱了外衣把地上的东西全部打包后背在身上,活动了下身体道:“差不多可以准备走了,要不然等他们的人来,我们想走都走不了。”

    外面天已经进入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了,过不了半个小时,天就该
最新网址:wap.ibiquxs.info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